答案是:不可以
依据政策规定: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,如发生销售退回(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)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(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)、销售折让等情形的,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。
咱们举个例子:比如A公司上周开出一张数电发票,后来发现项目信息写错了,客户未做用途确认,也没入账。这种情况下,A公司作为开票方,可以在新电子税局“开票业务-红字发票开具”模块。
找到那张填错的发票。选择红冲原因是“开票有误”,不用等客户确认,可直接生成红字数电发票,之后再开正确的发票给客户即可。
如果A公司开出的是专票,客户已经勾选抵扣,那么A公司和客户都可以发起红冲流程。如果A公司发起流程,可以先在新电子税局填写《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》,填好后客户那边会收到通知,经对方确认后,A公司才可以开红字数电发票。客户呢,需要先把之前抵扣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转出,待收到红字发票后,和《确认单》一起做记账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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